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出通知要求,做好北方地區“煤改電”供暖工作,有序推進“煤改電”供暖,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當前,我國北方地區正處于冬季取暖和電力迎峰度冬的重疊期,各地為推進清潔取暖實施的一批“煤改電”工程已投入運行,對保障集中供暖以外地區群眾取暖、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面臨持續穩定運行的壓力。
通知要求,在確保民生取暖安全、用電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煤改電”供暖,統籌做好配電設施改造、居民取暖用電補助等工作,加強各環節銜接。
通知稱,已完成改造的,要保證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和電供暖設施使用安全,確保“煤改電”用戶取暖效果。對計劃改造而未完成的“煤改電”供暖工程,各地“煤改電”責任部門要按計劃有序推進實施,未完成改造或已完成改造但電力暫無法供應的,可繼續采用原有供暖方式。新安排“煤改電”供暖工程要做好規劃統籌,結合配電網、農網升級改造,分電壓等級、分批次逐步實施,避免改造后電網局部“卡脖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