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河北省農村地區太陽能取暖試點實施方案》,要求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選擇不少于1個村,盡量集中連片、易形成規模的區域作為“太陽能光伏+熱源”或“太陽能光熱+輔助熱源”取暖技術試點,并納入農村地區電代煤氣代煤任務。
設有小學、養老設施的村優先試點
我省屬太陽能資源較為豐富的省份,開展太陽能取暖基礎良好。根據該方案,我省在農村地區開展太陽能取暖試點,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選擇不少于1個村,優選科學適用的“太陽能光伏+熱源”和“太陽能光熱+輔助熱源”取暖技術,實行便民高效的建設方式和永續發展的運維方式。設有小學(含幼兒園)、獨立衛生院、獨立養老設施的村優先列為試點。
今年9月底前,通過科學試點示范,形成較為成熟的太陽能取暖解決方案,為建立完善的太陽能取暖支持政策、技術體系、標準體系和管理體系奠定扎實的基礎。
因地制宜合理選擇方案
方案要求,要根據建筑功能特點、圍護結構現狀、農戶經濟條件等,選擇適宜的太陽能取暖技術方案。
屋頂具備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條件的,可選擇“太陽能光伏+熱源”取暖技術,白天發電上網,夜間利用谷電取暖和蓄能。
農村小學(含幼兒園)、獨立衛生院、獨立養老設施等公服單位,可選擇“太陽能光熱+輔助熱源”取暖技術,利用太陽能熱量取暖。
太陽能光伏、光熱應合理選擇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生物質鍋爐、電鍋爐、燃氣壁掛爐等熱源和輔助熱源設備,形成太陽能與空氣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電能、燃氣等多能契合的取暖模式。
加大科技成果示范補貼力度
方案提出,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建立健全省市縣支持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強專項資金統籌,加快資金撥付,強化資金監督,提高使用效益,支持太陽能取暖試點工作。
各市要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能源服務公司或太陽能生產企業參與太陽能項目建設,形成投資、建設、運營為一體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要加大公共財政對太陽能取暖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力度和科技成果示范補貼力度,將太陽能取暖納入科技計劃并給予重點支持。
鼓勵產業集聚推動升級
方案要求,新建農房和農村公共建筑,要按照相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建造。建筑形體和平立面要充分考慮氣候條件,通過建設戶外連廊、門斗等方式,增強建筑的保溫功能。
鼓勵符合改造條件的現有農房和農村公共建筑,有計劃地實施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降低建筑熱損耗,增強保溫節能效果。統籌安排建筑與太陽能取暖設施建設,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方案還提出,搞好頂層設計,引導企業、項目、要素向園區集中,堅持扶優扶強的原則,重點打造特色產業基地。完善現代化物流服務網絡體系,推動生產、施工、加工物流配送相結合,實現快捷準確配送。建立生產、安裝、運行維護管理信息平臺,保證太陽能取暖各個環節可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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