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河北省地稅局與河北省環保廳聯合召開環境保護稅開征工作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河北省正式開征環保稅,目前我省已順利完成了稅源調研摸底、征管辦法制定、環保信息移交、納稅人識別、共享信息平臺搭建等各階段目標任務。
要對哪些污染物征收環保稅?
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是影響環境的最主要污染物,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確定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具體的應稅污染物依據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水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根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大氣污染物是指向環境排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物質,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等;水污染物是指向水體排放影響水環境質量的物質,包括氨氮、化學需氧量、重金屬、懸浮物等;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醫療廢物,包括煤矸石、尾礦等;噪聲是指工業噪聲,即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所謂應稅污染物排放量就是應繳納環保稅的大氣、水、噪聲、固廢等污染物排放的數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有四種辦法:第一,安裝并使用自動監測設備的企業,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第二,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但具備監測條件的企業,按照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監測數據計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第三,因污染物種類多等原因不能進行監測的企業,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第四,上述三種計算方法均不能計算的企業怎么辦,按照省級環保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的方法進行核定計算。上述四種辦法實際也是污染物排放量計算的順序。
環保稅納稅人是怎樣規定的?哪些行為要繳納環境保護稅?
為保證環境保護費改稅工作平穩過渡,此次環境保護稅納稅人的確定于環境保護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污費”的規定進行了有效銜接。《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對于納稅人的規定,在納稅義務上對兩種情況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為了減少污染物直接向環境排放,鼓勵企業和單位將污水和生活垃圾進行集中處理,稅法規定兩種情形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一是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污染物的;二是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復核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處置固體廢物的。同時稅法還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居民個人不屬于納稅人,不繳納環境保護稅。居民個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對環境影響很大,但考慮目前我國大部分市縣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經集中處理,不直接向環境排放,對環境的影響得到有效控制。同時,為平穩實施費改稅,避免增加納稅人負擔,稅法將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個人未列入征稅范圍,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有沒有免征環保稅的情形?免征情形有哪些?納稅人采取節能減排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享受哪些減稅政策?減征的標準有哪些?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了五項暫予免稅情形:一是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予免稅,規模化養殖除外。二是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對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因此,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免征稅。三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達標排放的污染物免繳排污費,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對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達標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暫予免稅。四是為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納稅人符合標準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暫免征稅。五是國務院批準暫免征稅的其他情形。
為充分發揮稅收的激勵引導作用,進一步調動企業改進技術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積極性,《環境保護稅法》根據納稅人排放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程度不同,設置了兩檔減稅優惠,即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的30%,減按75%征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進一步鼓勵企業改進工藝、減少對環境的污染。